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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德镇银保监分局关于赣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景德镇分行开业的批复

2019/12/13 1.5w 阅读 470 点赞

赣州银行:

你行《关于赣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景德镇分行开业的请示》(赣银字〔2019182号)收悉,根据《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中资商业银行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有关规定,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赣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景德镇分行开业,机构全称:赣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景德镇分行。营业地址为:景德镇市昌江区珠山大道1786号一层7、8、9、10号商铺及二层

二、核准胡继浪赣州银行景德镇分行行长任职资格、黄凯赣州银行景德镇分行副行长任职资格。拟任人应自批复之日起3个月内到任,并将任职文件抄送我分局。未在上述规定期限内到任的,所核准的任职资格失效。

、核准赣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景德镇分行业务范围为: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外结算;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代理发行金融债券;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办理银行卡业务;代理收付款业务和代理保险业务;提供信用证服务及担保;办理委托存、贷款业务;提供保管箱服务;经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并由你总授权的其他业务。

你行应自本行政许可决定之日起10日内到我分局领取该行的《金融许可证》,并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登记,领取营业执照。该行应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6个月内开业,未能按期开业的,你行应在开业期限届满前1个月向我局提出开业延期申请。未在规定期限内开业的,本批复失效,由我分局办理开业许可注销手续,收回《金融许可证》,并予以公告。此外,你行应在颁发《金融许可证》后30日内进行公告,在公告后10日内将公告材料原件报送至我分局备案。

此复

此页无正文

                              2019年12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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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2)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