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景德镇市分行:
你行《关于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浮梁县支行开业的请示》(景邮银请〔2019〕27号)收悉,根据《中资商业银行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有关规定,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浮梁县支行开业,机构中文全称: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浮梁县支行,英文全称:POSTAL SAVINGS BANK OF CHINA FULIANG SUB-BRANCH。营业地址:浮梁县朝阳中大道49号。
二、核准陈超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浮梁县支行行长任职资格。
拟任人应自批复之日起3个月内到任,并将任职文件抄送我分局。未在上述规定期限内到任的,所核准的任职资格失效。
三、核准该支行业务范围为:吸收公众存款;办理汇兑业务;从事银行卡业务;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代理发行、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买卖、代理买卖外汇;代理政策性银行、商业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特定业务;办理协议存款;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办理个人存款证明服务;提供保险箱服务;办理网上银行业务;从事银团贷款业务;办理贷款业务;办理基金代销业务;办理国内外结算;办理票据承兑及贴现;从事同业拆借;经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并由你总、分行授权的其他业务。
你行应自本行政许可决定之日起10日内到我分局领取该支行的《金融许可证》,并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登记,领取营业执照。该支行应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6个月内开业,未能按期开业的,你分行应在开业期限届满前1个月向我分局提出开业延期申请。未在规定期限内开业的,本批复失效,由我分局办理开业许可注销手续,收回《金融许可证》,并予以公告。
此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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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