渤海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江西分公司:
你公司《关于渤海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景德镇中心支公司开业的请示》(渤财赣发〔2019〕99号)收悉。经审核,批复如下:
一、同意渤海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景德镇中心支公司开业。
二、渤海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景德镇中心支公司业务范围由你公司授权决定。
三、你公司应自开业批准之日起10日内到我分局领取《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
四、你公司应当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办理登记注册手续并领取营业执照,领取营业执照之前不得营业。
五、你公司应按照《保险许可证管理办法》相关规定,自收到或者领取保险许可证之日起20日内在报纸上进行公告。
此复。
2020年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