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平融兴村镇银行:
你行《关于乐平融兴村镇银行有限责任公司众埠支行开业的请示》(乐融银呈〔2019〕36号)收悉,根据《中国银保监会农村中小金融机构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乐平融兴村镇银行众埠支行开业,机构全称:乐平融兴村镇银行有限责任公司众埠支行。营业地址为:乐平市众埠镇廷鸾路146号。
二、核准该支行业务范围为: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结算;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从事银行卡业务;代理收付款业务和代理保险业务;经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并由你总行授权的其他业务。
你行应自本行政许可决定之日起10日内到我分局领取该支行的《金融许可证》,并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登记,领取营业执照。该支行应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6个月内开业,未能按期开业的,你行应在开业期限届满前1个月向我分局提出开业延期申请。未在规定期限内开业的,本批复失效,由我分局办理开业许可注销手续,收回《金融许可证》,并予以公告。
此复。
2019年1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