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景德镇市档案局在档案行政执法监督检查中发现,部分单位委托的第三方档案服务公司未经授权,擅自使用标识“景德镇市档案局监制”字样的档案用品(含档案盒、档案箱柜、档案目录夹、档案密集架等),该行为不仅严重侵害了景德镇市档案局作为国家机关的形象和社会公信力,也给全市各机关、企事业单位及广大消费者带来了极大误导。现声明如下:
一、景德镇市档案局从未授权任何档案用品制造商和经销商在档案用品上标识“景德镇市档案局监制”等字样,请各单位注意甄别,并根据档案法律法规及相关标准规范选购合格的档案用品。
二、针对冒用景德镇市档案局名义制售档案用品的行为,景德镇市档案局保留追究相关单位和个人法律责任的权利。各单位如发现此类不法行为,请拨打电话0798-8271373进行举报。
三、从即日起,景德镇市档案馆一律不予接收任何印制“景德镇市档案局监制”等字样的档案用品,请各单位移交进馆前做好检查。
特此声明。
景德镇市档案局
2022年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