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主任会议研究决定了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的建议议程及召开时间。
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于5月5日下午召开,会期半天。建议议程为:一、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和中央有关重要会议精神:1.3月30日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精神;2.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工作会议精神;3.习近平总书记在二十届中共中央政治局第四次集体学习会上的讲话精神;4.习近平总书记在广东考察时的讲话精神;5.习近平总书记在视察南部战区海军时的讲话精神;6.二十届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精神;二、传达学习省委书记尹弘同志在省级领导干部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专题读书班开班式上的讲话精神;三、传达学习市委办公室印发《关于在全市大兴调查研究的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四、听取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减量控大”工作情况的报告;五、听取市人民政府关于落实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我市文化企业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审议意见的工作报告;六、听取市人民政府关于我市供销综合农事服务试点工作情况的报告。七、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江西省安全生产条例》实施情况的报告以及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江西省安全生产条例》实施情况的报告;八、人事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