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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德镇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通告(第2号)

2020/02/02 2.4k 阅读 539 点赞

为切实做好我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有效切断病毒传播途径,确保广大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之规定,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即日起,对进、出景德镇市所有人员实行双向测温,对入境人员查验身份证、登记联系方式、手机号码。出、入景德镇市的人员应当服从测温点工作人员的安排、配合检查。

二、返景、入景人员应当无条件接受所在单位或住所地社区(村委会)的体温检测和排查工作;应当如实向所在单位或住所地社区(村委会)说明人员接触情况,重点是与湖北省尤其是武汉等疫情严重地区人员有无接触、与发热病人有无接触;同时应当按要求进行14日的医学观察,一旦有发热等身体不适请立即联系工作人员并及时送医。

三、发热病人须戴上口罩到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公布的专门设立了发热门诊的我市医疗机构就诊。

四、实施零售药店销售发热、咳嗽类药品登记报告制度。零售药店对购买发热、咳嗽类药品的人员应当进行体温检测,做好信息登记,并向所在地医疗保障和市场监管部门进行日报告。

五、暂停举办婚丧嫁娶等各类聚餐活动,暂停其它各类人员聚集活动。

六、禁止疫情严重地区的车辆和人员入景。

七、暂停进、出我市的省际、市际道路客运班线;暂停进、出我市的省际、市际旅游包车;暂停景德镇市至乐平市往、返客运班线;减少或暂停我市农村客运班线发车班次;减少或暂停部分城市公交运行班次。

请全市人民主动配合有关部门开展疫情防控工作。对拒不配合疫情防控工作的人员,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

2020年2月1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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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2)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