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平人寿保险有限公司江西分公司:
你公司《关于太平人寿保险有限公司浮梁支公司(筹)开业验收的请示》(太平寿赣〔2020〕139号)收悉。经审核,批复如下:
一、同意太平人寿保险有限公司浮梁支公司开业。
二、太平人寿保险有限公司浮梁支公司业务范围由你公司授权决定。
三、你公司应自开业批准之日起10日内到我分局领取《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
四、你公司应当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办理登记注册手续并领取营业执照,领取营业执照之前不得营业。
五、你公司应按照《保险许可证管理办法》相关规定,自收到或者领取保险许可证之日起20日内在报纸上进行公告。
此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