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主任会议研究决定了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的建议议程及召开时间。
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于11月23日上午召开,会期半天。建议议程为:
一、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函电精神和中央有关重要会议精神:1.10月27日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精神;2.中共中央政治局第九次集体学习会精神;3.习近平总书记在北京河北考察灾后恢复重建工作时的重要讲话精神;4.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精神;5.习近平主席致首届“一带一路”科技交流大会贺信精神;6.习近平总书记在同全国妇联新一届领导班子成员集体谈话时的重要讲话精神;7.习近平总书记在同中华全国总工会新一届领导班子成员集体谈话时的重要讲话精神;
二、人事事项;
三、听取市人民政府关于市第十六届人大第三次会议代表建议办理情况的报告;
四、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检察院开展“保障粮食安全”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报告,听取市人大监察司法委关于开展2023年“公益诉讼江西行”活动情况的报告(书面);
五、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纲要实施中期评估情况报告和市人大财经委关于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纲要实施中期评估情况的调研报告;
六、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企业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专项报告和市人大财经委关于企业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调研报告;
七、听取市人民政府关于我市政府债务情况的专项报告(书面);
八、听取市人民政府关于全市财政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情况的报告(书面);
九、听取市人民政府关于我市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综合报告(书面);
十、听取市人民政府关于我市“工业三年倍增”工作情况的报告(书面);
十一、听取市人民政府关于市人大常委会2023年“物业社区行”活动调研报告及审议意见的研究处理和整改情况汇报(书面);
十二、听取市人民政府关于我市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工作情况的报告(书面);
十三、听取市人民政府关于我市推进“夜珠山”高品质发展情况的报告(书面);
十四、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我市乡村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情况的专项工作报告和市人大教科文卫委关于我市乡村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情况的调研报告;
十五、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落实《乡村振兴责任制实施办法》工作情况的报告;
十六、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我市医疗保障工作情况的报告和市人大社会委关于我市医疗保障工作情况的调研报告;
十七、听取和审议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关于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情况的报告;
十八、表决《“景德镇制”陶瓷保护条例(草案)》;
十九、审议《景德镇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修订草案)》;
二十、审议《景德镇市城市山体保护条例(草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