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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德镇市关于更改城区生活垃圾处理费收缴渠道》项目 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公众参与公示

2024/03/03 1.9w 阅读 140 点赞

根据《关于加强新形势下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建设的意见》(中办发〔2021〕11号)及《江西省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实施办法的通知》〔2022〕43号)、《关于调整我市生活垃圾处理收费标准的批复》(景价费字〔2007〕34号)、《关于公布<景德镇市政府定价经营服务性收费日录清单>的通知》(景发改价格字〔2023〕273号)、《关于<对关于更改城区生活垃圾处理费收缴渠道的请示>的回复意见》(景财文〔2023〕97号)、《关于明确我市城区生活垃圾处理费收费渠道及标准的通知》(景城管字〔2024〕1号)等文件要求,项目推行阶段需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为广泛征询社会各界对项目决策、准备、施工和运营阶段各方面的意见、建议及诉求,以便更好的做好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现将拟推行项目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项目概况

1.征收范围:在城市范围内产生生活垃圾的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个体经营者、城乡居民(含暂住人口)等。

2.征收标准:①居民生活垃圾处理费4元/户·月;②非居民生活垃圾处理费具体收费标准如下:机关、社会团体、事业单位、驻景部队垃圾处理费3元/人·月,征收对象为按在册干部职工由单位负担;企业垃圾处理费2元/人·月,征收对象为按在册职工,由企业或业主负担;餐饮服务业、娱乐休闲业营业面积100m2以下的1元/m2·月,营业面积在101-500m2(收费金额低于100元的按100元收取)为0.9元/m2·月,营业面积在501m2以上(收费金额低于450元的按450元收取)的0.75元/m2·月,征收对象为餐饮、饭馆、饭庄、夜总会、按摩、洗脚、浴场、美容美发厅、录像室、网吧、电子游戏室;宾(旅)馆服务业(按经营床位的50%核定,客房无卫生间的,按经营床位的30%该定)床位价格在41元/日以上的10元/床·月,床位价格在40元/日以下的5元/床·月,征收对象为宾馆、旅馆、招待所、酒家饭店内设餐饮、娱乐休闲等按标准计收;商业门店中沿街店面为0.5元/m2·月,里弄店面为0.25元/m2·月,征收对象为主次干道店面;集贸市场中畜禽、鱼类10元/摊位·月,蔬菜、水果、食品类5元/摊位·月,征收对象为各集贸市场。

3.优惠政策:①持民政部门核发的有效最低生活保障证,低收入困难家庭证以及特困供养证的困难群众。②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免征对象。③落实“门前三包”、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参与支持配合城市管理的对象给予相应减免或奖励,具体办法由市城管局另行制定。

4.执行时间及征收单位:生活垃圾处理费收费标准自2024年3月1日用水起执行,居民生活垃圾处理费自2024年3月1日起由景德镇市水务有限公司代为征收;非居民生活垃圾处理费采取景德镇市水务有限公司代为征收为主,上门收取为辅形式。

二、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您对本项目的了解程度

2、您对本项目的获知途径?

3、您认为征收标准按在水费里代收是否能接受?

4、如果征收单位按照相关法律、政策以及标准进行收费,还需要注意哪些?

5、您对于本项目最关注的是?

6、您认为本项目实施过程中可能会产生的负面影响是?

7、如果征收单位的做法不能使您满意,您通常会采取何种途径表达个人意愿?

8、您的其他一些有关项目社会稳定方面的诉求、意见及建议。

三、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公众可以在公示期间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电话或其他便利的方式将意见和建议反馈给评估主体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编制单位。

四、公示期限

自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

五、联系方式

推行单位:景德镇市城市管理局                        联系人:罗俊文

联系电话:0798-8506877                          邮  箱:jdzljfl@163.com

报告编制单位:江西人和瀚量信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周晶晶

联系电话:19168261399                          邮  箱:347724052@qq.com

通讯地址:江西省南昌市高新区昌东大道7199号中节能国际中心1楼1503室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标签:民生信息

评论 (2)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