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5年3月28日至5月28日,市委第三巡察组对医保基金管理突出问题开展了专项巡察,并对市医疗保障局党组开展了巡察“回头看”。7月9日,市委第三巡察组向市医疗保障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通报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压实整改责任
(一)深化思想认识,坚定整改态度。局党组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把巡察整改工作与贯彻党中央关于医疗保障领域的重大决策部署以及省委市委相关工作要求紧密融合。深入学习领会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对医保工作的系列重要指示批示,以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为准则,将巡察整改贯穿于全市医保日常业务开展、制度改革深化、党风廉政建设强化以及干部队伍素质提升等各个环节。
(二)强化组织领导,压实整改责任。巡察整改问题反馈后,我局迅速召开党组会议,研究部署整改工作,成立了局党组书记、局长滕晓华任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副组长,科室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巡察整改工作的组织领导。要求班子成员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带头落实整改,各科室、市医保中心负责人把自己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主动认领,从严从实抓整改。
(三)坚持问题导向,抓好整改落实。对照巡察反馈的问题,局党组书记、局长滕晓华亲自牵头组织班子成员和相关科室负责人进行深入剖析,查找问题根源,研究制定整改措施。经过多次讨论和修改,制定巡察整改方案,明确155条具体整改措施,逐一确定责任领导、责任部门、整改时限,确保整改任务事事有人抓、件件有着落。充分发挥组织协调作用,定期召开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听取整改工作进展情况汇报,研究解决整改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力求通过整改解决实际问题,提升医保服务水平和管理效能。
(四)健全制度体系,建立长效机制。局党组注重“当下改”与“长久立”的有效结合,致力于将巡察整改成果转化为长效制度规范。通过深入剖析问题根源,举一反三,建立长效机制,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问题的发生,为医保事业的稳健发展提供了坚实的制度保障,推动我市医保工作朝着更加科学化、规范化、精细化的方向迈进。
二、严格动真碰硬,全面整改销号
(一)巡察反馈具体问题整改进展情况
根据市委第三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市医疗保障局党组将反馈的医保基金管理突出问题领域的10个问题,细化分解为30个具体问题,提出了66条具体整改措施。截至2025年11月6日,10个问题,有3个完成整改,占33.3%;6个部分完成、1个正在推进,已完成整改的继续巩固成效。具体细化的30个问题,已完成20个,占66.6%;涉及的66条整改措施,已完成50条,占75.8%。将反馈的巡察“回头看”的14个问题,细化分解为44个具体问题,提出了90条具体整改措施。截至2025年11月6日,14个问题,有6个完成整改,占42.9%;7个部分完成、1个正在推进,已完成整改的继续巩固成效。具体细化的44个问题,已完成30个,占68.2%;涉及的90条整改措施,已完成63条,占70%。共开展专项治理1次,其中关于医保基金管理突出问题开展的专项治理1次;制定完善制度6项,其中关于医保基金管理突出问题制定完善的制度2项。
(二)巡察反馈具体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1)“队伍建设有欠缺”方面
①关于“各县区普遍存在专业力量欠缺、人员不足的问题”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
整改措施及成效:通过市医保局党组名义下发工作提示函至各县(市、区)医保局,要求各县(市、区)医保局开展业务培训,加大医药、法律方面的知识学习,增加专业力量,加强队伍建设。
(2)“理论学习有差距”方面
①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深入,执行‘第一议题’制度有欠缺”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将长期坚持。
整改措施及成效:1)组织学习2024年2月23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关于巩固拓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成果的意见》。重点学习《意见》中建立健全“第一议题”制度的内容,深刻认识和把握“第一议题”制度的重要意义。9月12日通过党组会传达学习《关于巩固拓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成果的意见》,重点学习《意见》中建立健全“第一议题”制度的内容,深刻认识和把握“第一议题”制度的重要意义,推动“第一议题”学习制度走深走实;2)全面贯彻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坚持将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等内容纳入局党组会第一议题。严格执行“第一议题”制度,开展党组理论学习及理论学习中心学习时,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等,发挥领导干部领学促学带动示范作用,营造了重视学习、善于学习的浓厚氛围。
②关于“学习不及时”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将长期坚持。
整改措施及成效:1)将《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医疗保障基金使用常态化监管的实施意见》《关于推进医疗保障基金监管制度体系改革的指导意见》等重要政策法规文件纳入中心组学习计划并开展学习研讨。切实抓好《条例》的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工作,不断提高医保行政部门、经办机构依法依规监督和管理医保基金的能力和水平,推动构建医保治理能力和治理方式现代化;2)通过主题党日、培训会等形式对门诊、门诊慢特病、生育、住院等医疗保障待遇政策定期开展业务培训,提升了医保干部对待遇政策的知晓度;3)2025年10月16日举办2025年全市医保基金监管暨飞行检查培训会,对全市基金监管工作人员进行飞行检查业务培训,学习基金监管相关政策文件及现场检查工作要求。
(3)“政策执行有偏差,改革红利释放不充分”方面
①关于“国家药品耗材集采政策执行不到位,部分集采数据未达标,采购比例低”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将长期坚持。
整改措施及成效:1)持续强化药品耗材集采监管工作,适时提示各批次药耗集采完成进度,督促相关公立医疗机构按时完成协议采购量。从今年4月份开始,依托省药品医用耗材招采子系统,定时提取我市各医疗机构集采任务执行进度,重点监测未达序时进度的医疗机构,目前已下发各批次药品集采执行周期结束提示函9次。同时根据《江西省药品集中带量采购落地执行情况通报》、《江西省医用耗材带量采购和使用工作情况通报》要求,下发《景德镇市药品、耗材集中带量采购和使用工作情况通报》4次,定期督促相关公立医疗机构按时完成协议采购量;2)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建立公立医疗机构医用耗材集采执行情况“一院一档”,定期监测,督促医疗机构完成约定采购量。从2025年4月开始,建立市直公立医疗机构医用耗材集采执行情况“一院一档”,强化市直公立医疗机构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完成情况的监测监管,督促医疗机构完成约定采购量;3)完善管理机制,将药品和医用耗材集采工作纳入我市定点医疗机构医疗保障服务协议管理。并与定点医疗机构分级绩效考核和年终考核挂钩,考核结果运用于定点医疗机构年度医保基金年终清算。今年1月发布了《景德镇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药机构年终考核和定点医药机构分级绩效考核有关工作的通知》(景DIP支付办字〔2025〕2号),其中,协同推进药品耗材招采使用改革落地占20分。6月局党组第6次会议审议通过《江西省景德镇市定点医疗机构医疗保障服务协议范本》《江西省景德镇市定点零售药店医疗保障服务协议范本》,将药品和医用耗材集采工作纳入我市定点医疗机构医疗保障服务协议管理。
②关于“DIP医保支付方式改革有待提升”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将长期坚持。
整改措施及成效:1)适时优化我市DIP2.0版目录,对目录中部分病种存在的“分值倒挂”现象进行专家论证并合理调整,促使我市DIP2.0版目录病种分值更加契合我市临床实际。2025年7月15日,组织DIP专家对DIP2.0版目录中“分值倒挂”等51组病种分值进行论证调整。下发了《关于调整景德镇市DIP2.0版目录部分病种分值的通知》(景医保字〔2025〕17号),明确目录调整后的分值从2025年1月1日起开始执行;2)借助第三方力量开展稽核工作,通过“数据分析+现场审核”开展了DIP监管;3)根据全省“两库”规则解读培训会工作安排,于2025年9月16日就智能监管子系统相关问题向省中心提出优化判定规则的建议;4)组织完成2025年度上半年特例单议审核,后续按季度开展特病单议;5)压实第三方检查责任,设定绩效指标,预留合同款项的10%作为绩效费用,年度内追回和拒付的金额原则上不低于甲方上年度基金实际支出的 0.5%。已督促第三方按检查规则进行稽核工作。
③关于“重点群体参保未按要求应保尽保”的问题
整改情况:部分完成,正在推进中。
整改措施及成效:1)及时将上级部署的重点群体参保工作要求传达至各县(市、区)医保局,并按要求收集反馈各地相关工作情况;2)召开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扩面参保等重点工作调度会,调度各县(市、区)医保局对重点群体按要求应保尽保。
(4)“基金‘收用管’链条有漏洞,存在一定安全风险。(‘以收定支’基础不牢,基金收入增长动力不足。)”方面
①关于“参保扩面提质不足”的问题
整改情况:部分完成,正在推进中。
整改措施及成效:1)按照上级部署,及时传达扩面参保相关工作要求,并收集、反馈工作推进情况;2)加强与卫健、人社、教育、税务等部门的数据共享,落实全民参保精准扩面行动;3)加大对市本级企事业单位的宣传力度,通过普及社保法,敦促企业及时为未参保职工缴纳医疗保险,通过推广宣传医保最新政策,使各企业及在职职工明白并了解缴纳医保的重要性和必要性。2025年6月开展扩面征缴及政策答疑会,并将会议相关情况发布到单位公众号上。
②关于“参保数据动态管理机制缺失”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将长期坚持。
整改措施及成效:1)加大对市本级企事业单位的宣传力度,多次下基层开展宣讲会,并将会议相关情况发布到单位公众号上。通过推广宣传医保最新政策、普及社保法,提高企业为未参保职工缴纳医疗保险的积极性;2)积极建立与税务部门协同机制,降低沟通阻碍,畅通交流渠道,提高信息共享力度,提升征缴效能。2025年5月、2025年10月,市医保局分管领导参加市社会保险费征缴工作联席会,与税务、财政等部门沟通交流,减少沟通壁垒,加强联动协调力度,促进医保费用的征缴顺利开展。
(5)“基金‘收用管’链条有漏洞,存在一定安全风险。(‘收支平衡’调控不足,基金支出增长较快。)”方面
①关于“异地就医人数逐年上涨,就医向上集中趋势日渐突出”的问题
整改情况:未完成,正在推进中。
整改措施及成效:严格落实省内异地按照DRG/DIP支付方式改革,促进医疗资源有效运用,提高医保基金使用效率。
②关于“异地就医备案管理有缺失”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将长期坚持。
整改措施及成效:加强经办流程管理,保障电子台账的填写规范和填写时限,保证有案可查,进一步把关异地就医备案人员业务经办流程,对线下备案情况进行检查梳理。已对2024年缺失身份证的53份材料进行补充;2024年8月-10月材料不完整的6人均已补齐,含在以上53份材料中;另有37人信息未录入电子台账的一并补齐。
③关于“门慢支出增长较快”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将长期坚持。
整改措施及成效:1)通过招标引进第三方(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江西分公司、恒邦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江西分公司、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江西省分公司、中国人民健康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江西分公司),加强门慢管理。2)借助第三方力量开展了月稽核工作,通过“后台数据分析+现场抽查”加强了门慢管理。
(6)“基金‘收用管’链条有漏洞,存在一定安全风险。(‘略有结余’出现预警,管理效能较低。)”方面
①关于“基金风险防控存在不足”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将长期坚持。
整改措施及成效:按季度进行了财务分析,截至9月,居民医保可支付月数已达7.08个月,达到国家规定的6-12个月的合理区间。
②关于“在关破改企业和离休干部管理上缺乏针对地方特色的细化规定”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将长期坚持。
整改措施及成效:1)每月做好困难企业人员退休异动业务,确保困难企业退休人员能够正常享受退休待遇;2)持续督促市本级各家单位缴纳离休干部医疗统筹金,目前已完成对22家单位的2024年度离休干部征缴工作、16家单位的2025年度离休干部征缴工作。
③关于“对‘两定’机构基金账务管理不足”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将长期坚持。
整改措施及成效:加强与运维软件用友公司沟通,实现财务模块可按机构、支付时间、业务类型进行明细数据查询,同时支持后台导出,实现按机构名称进行明细及汇总查询。
④关于“医保基金专户管理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将长期坚持。
整改措施及成效:1)征求财政、金融办等部门意见,做好招标公式信息;2)积极与财政部门沟通,将招标结果整理汇报;3)将多缴34.04万元资金退回至医保中心支出户;4)要求各银行落实医保基金账户挂牌利率并补记利息差。
⑤关于“大病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不够规范,存在一定的风险”的问题
整改情况:未完成,正在推进中。
整改措施及成效:1)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及时完成市本级大病保险基金清算并督促县区完成大病保险基金清算;2)与相关承保公司先行协商第三方审计费用承担相关事宜,并将协商情况开会研究决定后,再按相关程序采购第三方审计服务项目。采购结束后,对2024年及以前完成的大病保险项目进行审计。审计意见报局党组研究确认后出具审计报告;3)根据审计报告进行最终清算。
(7)“定点机构监管缺位,执法监督检查存在薄弱环节”方面
①关于“制度不健全”的问题
整改情况:未完成,正在推进中。
整改措施及成效:1)制定景德镇市医疗保障基金日常巡查制度、飞行检查制度;2)对2025年未接受省级以上飞检的二级以上定点医疗机构开展2025年市级飞检。并建立长效机制,对三年内未接受省级及以上飞行检查的二级以上定点医疗机构开展市级飞检全覆盖。
②关于“对定点医药机构准入审批、考核等把关不严”的问题
整改情况:部分完成,正在推进中。
整改措施及成效:1)对2025年申请的新增双通道责任医师协同卫健部门进行把关审核;2)探索定点医药机构资源配置规划,合理确定门诊慢特病定点医药机构资源规划。2025年7月22日,我局制定下发了《景德镇市医疗保障局关于规范基本医疗报销门诊慢特病定点医药机构管理的通知》(景医保字〔2025〕16号),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合理制定全市门诊慢特病定点医药机构配置规划;3)10月21日,在工作例会中组织学习了江西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的《江西省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江西省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赣医保字〔2023〕25号文件关于两定医疗机构确定内容,后期开展两顶准入严格按照文件执行;4)按照考核要求,成立“两定”机构考核工作专班,对照考核细则,逐一核对,严格评分。
③关于“营造共护医保基金安全氛围力度不足”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正在推进中。
整改措施及成效:1)建立社会监督员工作台账,定期收集、记录社会监督员的意见建议。充分发挥医保基金监管社会监督员作用,监督医保基金使用违法违规行为,为景德镇市医保基金监管工作出谋划策。2025年7月20日,建立社会监督员工作台账,定期收集、记录社会监督员的建议,长期坚持与社会监督员的沟通交流。10月28日,收到社会监督员反馈“医保政策宣传普及率不够”的问题,针对该问题进行的相关建议意见强化政策宣传普及工作;2)加大宣传力度,在全市各定点医药机构张贴宣传海报或滚动播放举报投诉电话,宣传医保最新政策和相关法律法规,鼓励群众举报投诉,发动社会力量参与基金监管;3)定期向社会公开医保基金的收入、支出、结余数据。7月17日召开了医保数据定向发布会,公开了医保基金情况。
④关于“欺诈骗保问题频发”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将长期坚持。
整改措施及成效:1)每年4月举行医保基金监管宣传月活动,多形式、全方位宣传打击欺诈骗保高压态势。制作欺诈骗保普法视频,加大宣传力度,警示定点医药机构。2025年4月28日,市医保局联合珠山区医保局在昌江广场举办2025年“医保基金安全靠大家”基金监管宣传月活动,现场向广大市民宣传普及医保基金监管相关法律政策,号召市民共同参与打击欺诈骗保行动。2025年9月20日制作拍摄的打击欺诈骗保普法宣传片《倒卖医保药?这“生意”做不得!》在市医保局公众号上播放宣传,省医保局公众号、景德镇发布等媒体进行了转载;2)联合有关部门加大对欺诈骗保的查处力度。2025年7月17日,已将乐平大连医院、乐平矿务局第一职工医院、昌江平桉医院及昌华玉牙四家定点医疗机构涉嫌通过组织职工虚假诊疗、挂床住院、套刷医保卡等涉嫌欺诈骗保案件4起按程序移交市公安局。长期坚持认真开展医保基金管理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截止10月20日,全市清缴追回医保资金3799.59万元,中止、解除定点医药机构医保协议70家(其中定点医疗机构37家,定点药店33家)。并将违规违纪违法线索移交纪检监察部门37起,移交公安机关7起,卫健部门30起,市监部门22起,其他行政部门2起;3)定期更新监管规则库,并指导定点医疗机构将智能监管规则嵌入医院HIS系统。根据省局下发的监管规则,指导全市二级及以上定点医疗机构、连锁药店在7月30日前将3.0版本以上的智能监管规则嵌入机构HIS系统,通过大数据智能监控覆盖,有效降低欺诈骗保问题的发生频率。长期坚持指导定点医疗机构持续更新智能监管规则库,截止10月底全市二级及以上定点医疗机构、连锁药店已更新至3.6版本智能监管规则。
⑤关于“欺诈骗保问题频发”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将长期坚持。
整改措施及成效:1)督促全市二级及以上定点医药机构及连锁药店将监管规则嵌入系统,强化智能监管。全市二级及以上两定机构在7月30日前将智能监管规则嵌入系统,强化大数据监管,通过嵌入智能监控规则,及时有效发现机构存在违规情形,强化事前、事中监管,有效降低违规使用医保基金的现象发生;2)每年编制两定机构违法违规使用医保基金问题清单,指导全市定点医药机构根据问题清单开展举一反三、自查自纠;2025年3月10日下发2025版问题清单,指导全市定点医药机构开展自查自纠,截止7月30日全市定点医药机构自查自纠共主动退回违规使用医保基金802.42万元,强化定点医药机构合理规范使用医保基金的自我管理主体责任。
⑥关于“欺诈骗保问题频发”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将长期坚持。
整改措施及成效:1)邀请行政执法相关专家,组织全市医保行政执法人员开展行政处罚流程培训,增强行政处罚程序意识。2025年10月16日邀请法律专家,组织全市医保行政执法人员,对于医保执法历史、2025政策法规体系、典型案例剖析、医保执法全流程概述等方面进行了培训指导,增强了全市医保执法人员行政处罚程序意识,提高了全市医保行政执法水平;2)做好行政执法案件案卷整理归档工作,及时向市司法部门提交医保行政执法案卷审查。遵循医保相关法律法规,增强行政处罚程序意识,做好行政执法案件案卷整理归档工作,2025年制作的3本案卷整理归档,并及时将案卷送到市司法部门,进行行政执法案卷审查。
(8)“大医保理念树得不牢,基金监管合力未形成”方面
①关于“全链条监督联合执法机制不够完善”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将长期坚持。
整改措施及成效:1)定期组织卫健、市监、公安等部门召开联席会议。建立各部门之间定期通报、线索移交、问题反馈等工作机制,形成打击合力。加强对行政执法人员的移送标准、程序要求和证据规则等执法培训。与相关单位开展“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执法。2025年4月9日、2025年4月29日、2025年6月5日、2025年6月10日、2025年7月31日分别组织卫健、市监、公安等部门多次召开联席会议,各部门就医保基金管理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发现的线索、问题、信息进行沟通交流,形成打击合力。
长期坚持强化医保专项整治联系机制,2025年9月23日、2025年10月30日组织专项整治各成员单位召开联席会议,交流各成员单位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和值得推广借鉴的经验,聚焦重点问题,推动专项整治工作进入攻坚阶段。2025年9月25日与卫健、市监部门开展2025年“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执法行动。2025年10月16日邀请医保行政执法专家,组织全市医保行政执法人员进行行政执法培训,加强案件移送标准、程序要求和证据规则等方面的培训,增强全市医保执法人员行政处罚程序意识;2)强化行刑衔接,打通行政执法机关与刑事司法机关之间的信息壁垒、程序壁垒和责任壁垒,确保在打击违法犯罪行为时,实现行政处罚与刑事处罚的无缝对接、优势互补和效力叠加。及时将涉嫌欺诈骗保的案件移送公安机关深挖彻查,及时跟进移交线索进展。2025年7月17日,已将乐平大连医院、乐平矿务局第一职工医院、昌江平桉医院及昌华玉牙四家定点医疗机构涉嫌通过组织职工虚假诊疗、挂床住院、套刷医保卡等涉嫌欺诈骗保案件4起按程序移交市公安局。长期坚持不断强化联合执法,截止10月20日,全市已将违规违纪违法线索移交纪检监察部门37起,移交公安机关7起,卫健部门30起,市监部门22起,其他行政部门2起。
②关于“信息化技术支撑不够健全”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将长期坚持。
整改措施及成效:与人社局签订数据共享协议,并从税务、公务、教体、人社等部门获取数据。
③关于“震慑作用不明显”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将长期坚持。
整改措施及成效:1)认真执行《江西省定点医药机构相关人员医保支付资格管理实施细则(试行)》,对定点医药机构违规使用医保基金的相关人员采用“驾照式记分”管理。截止10月底全市已对52人进行记分扣分,进一步加强行业自律,强化震慑作用;2)公开曝光典型案例强化震慑作用。2025年10月9日在公众号、政府网站公开曝光我市定点医药机构违规违法典型案例,通过政府网站、公众号平台公开曝光强化震慑作用,加大对违规使用医保基金行为的打击力度。
(9)“内控机制薄弱,事前、事中、事后监督未形成有效闭环”方面
①关于“事前提醒存在漏洞”的问题
整改情况:部分完成,正在推进中。
整改措施及成效:1)积极请示省监测中心及时优化系统规则;2)督促全市二级及以上定点医疗机构、连锁药店在7月30日前将3.0版本以上的智能监管规则嵌入机构HIS系统,通过大数据智能监控覆盖,加强事前提醒,提高大数据智能监控效率,强化事前监管作用。
②关于“事中审核存在短板”的问题
整改情况:未完成,正在推进中。
整改措施及成效:1)加强审核人员的业务培训和日常教育,适时开展谈心谈话,并根据飞检结果加强研判,分析总结并运用至日常审核中;2)加大对于初审正常单据的抽检力度,对涉及金额较大的单据加强研判。
③关于“事后监督存在弱项”的问题
整改情况:未完成,正在推进中。
整改措施及成效:深入分析检查结果,抽丝剥茧,整理飞检违规明细,并与市医保中心共享检查情况,加强内部沟通。深挖根源,透过飞检发现问题现象看本质,分析易发、频发问题的共同原因。市医保中心及时更新智能监管规则。建立医保信用评价体系并运用“驾照式计分”,将违规行为纳入社会信用记录,精确监管,强化事后监管。
2.巡察“回头看”发现问题整改情况
(1)“学用结合不紧密”方面
①关于“局党组会议记录本中关于理论学习的议题共计38次,其中有27次会议记录中只有学习标题,无研讨内容”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将长期坚持。
整改措施及成效:认真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规则》,制定2025年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截至2025年10月31日,组织开展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13次,专题研讨8次。7月份以来,进行集中学习研讨时明确学习研讨交流主题和重点发言人,10月29日邀请市直机关第二十四列席旁听工作组旁听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学习会,专题学习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局领导班子成员围绕“加大保障和改善民生力度,扎实推进全体人民共同富裕”开展交流发言,切实做到真学习、真交流、真研讨、有实效。
(2)“破解难题勇气不足,制度性改革力度不大”方面
①关于“局党组对新时代医疗保障工作在大局中的定位把握不准确,在难点堵点上存在畏难情绪,干部职工工作主动性不强,贯彻落实不及时”的问题
整改情况:部分完成,正在推进中。
整改措施及成效:1)加强学习习近平对医保保障工作的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准确把握新时代医疗保障工作定位;2)适时开展谈心谈话,了解思想工作情况,进一步增强干部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3)2025年9月15日,我局联合市财政局、市卫健委制定印发了《景德镇市精神类疾病医保支付管理工作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景医保字〔2025〕22号),明确了精神类疾病患者的医保待遇,确定了我市不同级别、不同段别床日付费标准以及医保费用结算的有关要求;4)根据医保基金收支情况分析测算各等级医疗机构精神类疾病支付标准,制定《景德镇市精神类疾病医保支付管理工作实施方案(试行)》景医保字〔2025〕22号文件,并提需求上报至省级调整系统,下一步应用到我市精神类疾病的支付;5)主动和民政部门对接,争取支持,同时掌握我市养老机构的服务能力等相关基础情况,为我市推进长护险工作准备好第一手资料;6)待省委省政府出台江西省长护险实施意见后,组织干部职工学习长护险相关政策,提高干部对长护险政策胡知晓度。
(3)“意识形态领域工作有疏漏”方面
①关于“对意识形态工作重视程度不够”的问题
整改情况:部分完成,正在推进中。
整改措施及成效:1)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论述,通过局党组会、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支部“三会一课”等方式重温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论述,切实增强做好新时代意识形态工作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2)压紧压实意识形态(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将意识形态工作情况纳入班子成员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内容,年度述职报告内容,同时纳入公务员平时考核当中,进一步加强全局党员干部对意识形态工作重要性的认识;3)定期督导检查下属单位意识形态工作开展情况,将如何落实意识形态工作纳入谈心谈话必谈内容。
②关于“工作机制不完善”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将长期坚持。
整改措施及成效:1)通过主任办公室研究近期热门网络安全意识形态工作;2)成立中心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制定《关于成立市医保中心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文件制度;3)建立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和舆情处置机制,提高了舆情应对能力。
③关于“‘三审三校’制度执行不严”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将长期坚持。
整改措施及成效:1)通过局党组会、主任办公会组织局机关、市医保中心认真学习《景德镇市医疗保障局信息发布“三审三校”工作制度》,进一步熟悉了“三审三校”具体内容和流程;2)严格执行“三审三校”制度,制定信息发布审核表,进一步发布审核流程,加强对科室上报信息的内容审核把关,初审、复审和终审按照审核重点把关,内容真实准确:确保发布内容真实可靠、观点公正客观、文字规范流畅。
④关于“新媒体平台作用发挥不足”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将长期坚持。
整改措施及成效:1)制作信息发布审核制度表,要求对发布内容进行注明;2)对年轻干部开展公文写作培训并及时对微信公众号更新内容进行转发分享;3)对宣传材料统一放置中国医保标识以及在服务窗口摆放中心微信公众号二维码方便群众获取最新政策;4)要求中心工作人员及时对微信公众号更新内容进行转发分享,同时扩充微信公众号内容,使其更加丰富且贴近人民群众。
⑤关于“政策宣传覆盖面不广”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将长期坚持。
整改措施及成效:1)在医保缴费期、政策调整窗口等关键节点通过微信公众号进行政策推送宣传,同时对新生儿参保和生育保险等方面政策进行宣传,附宣传图片、公众号截图材料;2)对门诊统筹、门诊慢特病、新生儿、医疗救助、生育保险等医保待遇政策在景德镇医疗保障公众号上进行了详细的解读。对2025年度新调整的待遇政策召开了政策发布会,并参加了市政府主办的在线访谈节目,与网友们进行了在线交流。提升了参保群众对医保待遇政策调整的知晓理解度。
(4)“落实保密工作责任制有弱项”方面
①关于“对保密工作重视程度有待提高”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将长期坚持。
整改措施及成效:1)2025年8月14日,在局党组会上学习市委保密委员会下发的警示案例文件;10月16日,组织干部观看《警钟长鸣 筑牢防线——2024年全国窃密泄密案件警示教育片》;2025年10月21日,召开保密委员会会议,会上部署了保密工作,学习了保密法。通过观看案例警示教育片、学习警示案例文件和保密法等形式,将保密工作的重要性、保密法规的严肃性以及泄密的严重后果展现给身边的干部职工,有效提升涉密人员的保密意识,引导涉密人员从思想上高度重视保密工作,自觉遵守保密法规;2)建立健全市医疗保障局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规范信息公开前的保密审查工作,同时加强涉密人员管理,与涉密人员签订了保密承诺书,强化承诺人的保密意识,有效防止信息泄露行为的发生。
②关于“保密宣传教育不足”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将长期坚持。
整改措施及成效:积极组织开展保密宣传、教育培训活动,10月24日,组织全体干部参加保密工作培训会,会上对涉密人员管理有关要求做了详细解读,提高全体干部保密意识,同时要求涉密人员参加保密教育线上培训课程,扩大干部保密知识面。
③关于“保密管理有短板”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将长期坚持。
整改措施及成效:根据市医保局工作的性质和特点,制定了工作秘密事项清单,进一步明确了我局工作保密事项范围,加强保密管理工作;在涉密计算机登记密级收发文,并由专人保管、登记密级文件收发文登记簿。
(5)“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够有力”方面
①关于“全面从严治党重视程度不足”的问题
整改情况:未完成,正在推进中。
整改措施及成效:1)局党组结合医保实际,研究制定全面从严治党年度工作要点及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2)建立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考核制度,了解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落实情况;3)对廉政风险点进行认真排查。重点督促市医保中心做好关键岗位、关键人员的廉政风险排查工作。
②关于“廉政风险点排查不够深入细致”的问题
整改情况:未完成,正在推进中。
整改措施及成效:建立市医保局廉政风险点排查制度,召开专题会议进行风险研判,制定切实有效的措施并强化监督落实。
③关于“政治谈话未全覆盖”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
整改措施及成效:制定政治谈话方案,谈话范围为市医保局全体党员、干部,主要领导对分管领导、分管领导对科长、科长对科员分别开展政治谈话,填写政治谈话报告表,做到了谈话全覆盖。
(6)“为民情怀还不够深厚,提升公共服务能力有差距”方面
①关于“医保政策宣传不够‘尽心’”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将长期坚持。
整改措施及成效:1)及时与相关人员进行了谈话并要求其自我检讨;2)组织经办工作人员学习医保政策如生育津贴发放给个人及中药饮片等相关政策的培训会,提高了业务能力。
②关于“回应群众关切不够‘暖心’”的问题
整改情况:部分完成,正在推进中。
整改措施及成效:1)和相关医院沟通,并通知各相关医院按要求办结并及时告知参保人办理结果;2)和卫健部门沟通协调,调取了新生儿数据,落实好“新生儿资助参保”惠民政策;3)按照省局下发的新生儿未参保数据,发至各县(市、区)医保局进行比对核查,并督促其按新生儿免费参保政策落实到位。
③关于“回应群众关切不够‘暖心’”的问题
整改情况:未完成,正在推进中。
整改措施及成效:1)加强经办服务能力建设。强化对各县(市、区)医保局的督导,积极听取各县(市、区)医保局反映的问题并提出指导意见,督促各县(市、区)医保局对还未配备专(兼)职医保经办人员的26个行政村(社区)尽快安排人员到岗到位;2)定期调度村村通设备使用情况,并对长期未使用村村通设备的村卫生室进行指导。
(7)“抓作风建设韧劲不足”方面
①关于“提供材料存在推脱、不及时等情况”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将长期坚持。
整改措施及成效:医保中心与局机关已成立青年干部学习小组,以群组形式进行业务沟通,提高工作能力,强化工作作风,培养树立责任意识。
②关于“工作效率有待提升”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将长期坚持。
整改措施及成效:按照文件要求在属地原则的基础上,完成了全市2024年绩效考核。
(8)“派驻纪检监察组履行监督责任有欠缺”方面
①关于“监督压力不足”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将长期坚持。
整改措施及成效:1)积极参与医保政策、基金流程专题学习及市纪委每周纪法讲堂,通过系统学习,监督执纪专业能力得到有效提升;2)重点监督与问责强化落实:按要求开展基金监管、窗口服务专项督查,公开举报电话畅通问题反馈渠道;累计发现的相关问题下发纪检监察建议书1份,提醒谈话1人;对排查出的严重问题已启动问责程序。
②关于“日常监督存在短板”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将长期坚持。
整改措施及成效:1)日常监督持续强化:已梳理重点领域廉政风险点,对基金审批、项目招标等关键环节实现监督及时跟进;2)基层监督深入落实:按要求完成基层走访,通过沟通交流、检查台账排查短板,均当场反馈并跟踪限期整改成效。
③关于“监督方式较为单一”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将长期坚持。
整改措施及成效:1)监督方式不断丰富:通过列席会议、查阅台账等方式指出问题,跟踪整改到位;2)是创新能力有效提升:借鉴先进经验完善监督举措,监督实效持续增强。
(9)“财务管理不规范”方面
①关于“制度不健全”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将长期坚持。
整改措施及成效:已制订新财务管理办法,明确了重大支出金额“单笔超 10000 元的支出需经领导班子集体决策”。
②关于“报销凭证附件不齐”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将长期坚持。
整改措施及成效:优化财务审核环节的流程优化,及时拦截附件不齐的报销单,避免问题流转。严格报销凭证审核,要求填报人附菜单及用餐人员清单。今年9月的公务接待报销凭证中已附菜单及用餐人员清单等凭证。
③关于“制度执行不严,部分差旅费报销未严格执行审批流程”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将长期坚持。
整改措施及成效: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办法,差旅费报销审批表均需财务和相关领导审签。
④关于“工会收支未纳入法定账簿核算”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将长期坚持。
整改措施及成效:1)加强工会财务管理制度建设,建立完善财务制度;2)整改期间已购买23-25年的财务系统,并将23、24年的工会收支录入工会财务系统。
⑤关于“固定资产管理缺失”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将长期坚持。
整改措施及成效:1)开展固定资产管理培训,组织干部学习相关业务知识;2)对中心固定资产进行梳理,登记造册,更新“固定资产标识卡”;3)组织开展盘点清查并更新台账资料;4)制定规范性的固定资产管理制度,并按照此文件严格落实。
⑥关于“政府采购程序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将长期坚持。
整改措施及成效:7月11日局办制定并向各科室发放《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工作的提醒函》,提醒函要求各科室持续做好政府采购信息公开,进一步提高政府采购效率,严格贯彻政府采购政策法规要求。
⑦关于“凭证未及时装订”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将长期坚持。
整改措施及成效:基金会计凭证每月滚动产生,已制定装订计划,并按计划实施装订。
(10)“存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方面
①关于“过紧日子思想树得不够牢”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将长期坚持。
整改措施及成效:1)已签订新的花木租摆协议,降低局机关绿植月租费至每月900元,进一步强化过紧日子的思想;2)7月11日局办向各科室下发《关于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精神推动党政机关习惯过紧日子的提醒函》,要求全局深刻把握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的精神实质,全体党员干部形成过紧日子的习惯。
②关于“违规发放福利”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将长期坚持。
整改措施及成效:1)严格按照《江西省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办法》的规定开展活动;组织工会成员活动发放纪念奖和冬送温暖活动;2)组织工会成员认真学习收支管理实施办法。
(11)“加强党的全面领导有差距”方面
①关于“局党组牵头抓总作用发挥不够,调动班子成员积极性有待加强”的问题
整改情况:部分完成,正在推进中。
整改措施及成效:1)局主要负责同志定期与班子成员谈心谈话,既指出缺点不足,又给予鞭策鼓励,进一步增强领导班子的战斗力和执行力;2)2025年7月22日,我局制定下发了《景德镇市医疗保障局关于规范基本医疗报销门诊慢特病定点医药机构管理的通知》(景医保字〔2025〕16号),明确了全市门诊慢特病定点医药机构配置规划,申请条件和材料、办理时限和申请流程、管理和服务以及监督与考核的有关要求,进一步加强了我市基本医疗保险门诊慢特病定点医药机构的管理,保障了我市门诊慢特病患者权益;3)制定我市在省医保信息平台需求管理子系统的相关制度,明确业务需求报送人员及审核人员,明确业务需求报送流程,局基金监管与信息统计科落实对中心在省医保信息平台需求的审核,加强局机关科室和中心的沟通;4)局机关与市医保中心召开相关会议,落实数据互通、工作衔接等工作。
②关于“创新精神有待加强”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将长期坚持。
整改措施及成效:1)把“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深化改革的一系列新思想、新观点、新论断”纳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并于8月19日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上开展研讨交流,为敢于创新、敢于决策、敢于改革打好思想基础;2)9月28日,局党组专题研究如何就加强存量医保欺诈骗保问题的整顿处理,并对下一步基金监管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3)组织全市DIP专家对DIP2.0版目录进行分值论证,同时,结合我市实际,优化DIP2.0医疗机构等级系数测算方案,并经DIP领导小组办公室会议研究审议后,公布了2025年景德镇市医保支付方式改革DIP2.0版核心要素,建立了景德镇市2.0版目录库,确定了DIP2.0版医疗机构等级系数。
③关于“局属单位执行“三重一大”制度不够有力”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将长期坚持。
整改措施及成效:1)组织学习“三重一大”制度;2)通过“三重一大”制度集体决策大型设备的维修与采购。
(12)“党建工作存在薄弱环节”方面
①关于“党建主体责任履行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部分完成,正在推进中。
整改措施及成效:1)完善《市医疗保障局党组落实机关党建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进一步将责任落实;2)组织召开2024年度抓党建述职评议会议,总支书记、机关党支部及中心党支部书记依次进行述职,汇报2024年党建工作的开展情况、存在的问题及下一步工作打算,局主要负责同志进行点评,促进各级党组织书记认真履行抓党建工作第一责任人职责,不断提升党建工作质量和水平。
②关于“党务干部队伍建设有待加强”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将长期坚持。
整改措施及成效:积极谋划机关党总支专职副书记配备事宜,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带队与市委组织部、市直机关工委请示沟通,制定景德镇市医保局科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方案(沟通请示稿),启动任职工作。
③关于“‘三会一课’制度执行有偏差”的问题
整改情况:未完成,正在推进中。
整改措施及成效:1)各党支部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提高其执行好“三会一课”制度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2)各党支部认真贯彻落实“三会一课”制度,及时规范开展支委会、党员大会和主题党日。每月主题党日开展前,支委会认真研究主题党日安排,不断提升主题党日质量;3)党总支对各党支部“三会一课”制度落实、记录规范情况进行督查。
④关于“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的问题
整改情况:部分完成,正在推进中。
整改措施及成效:1)组织各党支部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认识到召开组织生活会的意义,学习组织生活会召开的时间、形式和主要内容、程序步骤,熟悉环节和流程;2)高质量召开组织生活会,加强会议组织工作,下发《关于召开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的通知》,明确要求会上批评和自我批评直指问题根源,真正做到“红红脸、出出汗”,会后及时做好会议记录。
⑤关于“民主生活会质量不高”的问题
整改情况:部分完成,正在推进中。
整改措施及成效:1)通过局党组会组织学习《县以上党和国家机关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若干规定》,主要负责同志逐字逐句领学了《若干规定》的原文,重点学习民主生活会会议流程、围绕主题等方面内容,深刻领会《若干规定》基本精神和主要内容;2)加强审核把关,班子主要领导加强对班子成员发言提纲的审阅把关。
⑥关于“干部队伍梯次结构不合理”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
整改措施及成效:1)在局党组会上学习《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规定》等文件,鲜明树立选人用人正确导向,严把选人用人关口,筑牢坚实思想基础;2)进一步建好建强医保干部队伍,市医保局党组充分酝酿考虑,对市医保局及下属参公事业单位进行干部选拔任用,前期积极与组织部沟通请示,报送《市医保局机关及局属单位职务职数使用情况说明》,启动科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
⑦关于“人事档案管理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部分完成,正在推进中。
整改措施及成效:严格按照人事档案管理要求,将人事档案存放至档案室内。市医保中心明确专人做好新招录公务员建立档案、零散材料归档等工作。
(13)“巡察整改不到位”方面
①关于“问题边改边犯”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将长期坚持。
整改措施及成效:压实巡察整改责任,落实巡察整改工作,2024年新招录公务员已未再购买工作服。
②关于“整改成效不佳”的问题
整改情况:未完成,正在推进中。
整改措施及成效:1)召开医保信息化工作座谈会,听取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和县(市、区)医保部门意见建议;2)加强医保移动支付宣传;3)将医保电子凭证结算率纳入协议考核和定点医药机构绩效考核,发挥考核导向作用。
③关于“整改进展迟缓”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并将长期坚持。
整改措施及成效:对定点医药机构违规使用医保基金的相关人员采用“驾照式记分”管理,截止10月底全市已对52人进行“驾照式记分”处理,进一步加强了行业自律、信用管理,强化了震慑作用。
三、持续深化整改,巩固扩大成果
市医保局党组将严格依据市委巡察工作相关要求,切实强化管党治党责任意识,全面落实巡察整改政治使命,深入推进巡察整改工作的持续开展,将巡察成果转化为驱动医保事业高质量发展的有力支撑。
(一)强化政治引领,校准整改“航向标”。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用以指导医保工作实践、推动业务发展,不断提升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将巡察整改视为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关键实践举措,把全面从严治党要求深度融入医保工作的全流程与各环节,精准把握整改方向与要求。坚守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的相关部署安排。
(二)聚焦问题攻坚,筑牢整改“压舱石”。持续推进巡察整改当作优化工作的核心切入点,坚持既定目标不动摇,整改力度不减弱,进一步梳理工作思路,补齐工作短板,保障整改任务能够高标准、高质量地全面完成。对于基本完成整改的问题着重跟踪问效,建立跟踪台账,保证整改成效切实落地;对需长期坚持的整改措施,持续深入推进实施,持续巩固已有成果;针对尚未完成整改的问题,持续紧盯不放松,召开专题攻坚会议,深入分析问题难点与堵点,全力推进整改工作,扎实做好巡察整改后续各项任务。
(三)着眼长效提升,激活整改“动力源”。>扎实推进巡察整改,深入剖析问题根源,挖掘深层次原因,做到触类旁通、源头治理,以更为严格的标准、更为务实的作风,持续深入落实整改工作,切实巩固并拓展整改成果。以巡察整改为重要契机,紧密结合党纪学习教育,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医保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将巡察整改成果转化为促进医保事业高质量发展的强大动力源泉,不断激活医保事业发展的内生动力。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8513007;邮政信箱:A296邮编333000市医疗保障局收,电子邮箱:jdzybj@163.com。
中共景德镇市医疗保障局党组
2026年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