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赣建房〔2014〕13号文件《关于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应急使用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为保证在应急情况下及时使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房地产主管部门应当建立应急维修施工企业和审价机构名录,实行动态管理,现将“景德镇市中心城区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应急施工企业、造价咨询机构名录库”进行更新,并向社会进行公示。
现公示如下:
景德镇市中心城区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应急使用施工企业名录库

景德镇市中心城区住宅专项维修资金造价咨询机构名录库

景德镇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10月28日
根据赣建房〔2014〕13号文件《关于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应急使用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为保证在应急情况下及时使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房地产主管部门应当建立应急维修施工企业和审价机构名录,实行动态管理,现将“景德镇市中心城区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应急施工企业、造价咨询机构名录库”进行更新,并向社会进行公示。
现公示如下:
景德镇市中心城区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应急使用施工企业名录库

景德镇市中心城区住宅专项维修资金造价咨询机构名录库

景德镇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10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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