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邦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江西分公司:
你公司《关于都邦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景德镇中心支公司营业场所变更的请示》(都邦赣分发〔2020〕73号)收悉。经审核,批复如下:
一、同意都邦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景德镇中心支公司地址由江西省景德镇市昌江区昌江大道穗苑小区1栋11号店变更为江西省景德镇市昌江区新风路鹭金昌江府6栋7-8号店。
二、你公司应自批准变更营业场所之日起10日内向江西银保监局缴回原证,并到我分局换领新《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同时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三、你公司应按照《保险许可证管理办法》相关规定,自收到或者领取保险许可证之日起20日内在报纸上进行公告。
此复